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常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 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 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专利申请中存在的不合法情形:
- 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
- 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
- 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被违反。
-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 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 重复授权的情形:
-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这些原因是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总结出来的,涵盖了大多数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况。